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能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5〕16号)

2015.02.05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精神,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在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能力调查工作,请你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能力调查表》(附件),并于1月20日(星期二)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2号楼105室。 2015年1月8日 (联系人:陈阿红;联系电话:28228480) 点击下载附件:津人社办函〔2015〕16号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精神,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在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能力调查工作,请你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能力调查表》(附件),并于1月20日(星期二)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2号楼105室。

2015年1月8日

(联系人:陈阿红;联系电话:28228480)

点击下载附件:津人社办函〔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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