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都没想到,村集体竟然能帮我缴纳养老保险!”说起如今的养老保障,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党寨村村民王大婶难抑激动之情。今年,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迎来了一笔特殊收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为全村31名像她这样的困难群体提供缴费补助,这将直接提升他们未来的养老金水平。
这一暖心变化,源于2025年年初甘州区政府出台的《甘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该意见创新性探索“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多元筹资新模式,不仅有效拓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更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筑牢民生保障根基注入了强劲动力。
制度破冰,集体补助“有名有份”
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两大支柱,然而,对于部分经济基础薄弱、家庭负担较重的参保群体而言,仍面临缴费能力不足、未来待遇水平偏低的现实困境。针对这一民生痛点问题,甘州区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宏观背景,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盘活村集体经济“造血”成果,通过制度文件明确提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辖区内参保困难群体给予专项补助,将集体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红利精准转化为民生保障的福利,使困难群众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所依靠、充满底气”。
该模式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可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当年已完成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一定数额补助,补助重点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倾斜,实现“精准滴灌”式帮扶。这一举措不仅打破了传统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单一的局限,更构建起“集体经济发展为民、民生保障依赖集体”的良性循环,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甘州方案”。
试点先行,养老待遇“水涨船高”
《实施意见》印发后,甘州区迅速行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典型案例示范、工作人员入户动员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其中。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党寨镇党寨村、陈家墩村、花家洼村,大满镇马均村、朱家庄村等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率先落地集体补助政策。据统计,这些村已累计为128名参保群众提供缴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这一政策不仅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缴费压力,更让参保群众提前享受到了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待遇,幸福感与安全感显著增强。
“以往总担忧自己缴纳的费用少,日后领取的养老金不够花销,心里始终不踏实。如今村里利用集体经济为我们的养老保险提供补助,缴费压力减轻了,未来能领取的金额也增多了,这下总算能安心啦!”家住甘州区大满镇马均村试点村的苏大爷,在收到村集体经济给予的养老保险补助后,喜悦之情尽显于脸上。
效应叠加,个人资助“添砖加瓦”
在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甘州区还积极引导参保群众树立“养老靠自己,自助更安心”的意识,鼓励有缴费能力的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主动提高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与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效应叠加。
通过广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政策,越来越多的参保群众主动参与到个人缴费提升行动中。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1名参保群众通过个人资助方式,主动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共计缴费20.5万元。同时,收入水平较高的参保群众,结合自身养老需求,选择了每年5000元的较高缴费档次;还有一些参保人员,为了未来能享受更优质的养老待遇,选择长期连续缴费,并对以往年度的低缴费进行提档补缴。个人资助的积极参与,不仅进一步充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更让参保群众根据自身需求构建起更贴合个人情况的养老保障体系,与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甘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
下一步,甘州区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推广试点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中来,持续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幸福美好新甘州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支撑。(王富 杨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