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推荐参加第二批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 培训选拔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70号)

2025.06.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技工院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要求,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师资基础,我中心将指导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组织第二批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高尚,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能够理解并执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

(二)技工院校在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承担工学一体化教学工作满3年。

(三)承担过地区或校级工学一体化教师指导或培训任务。

(四)原则上应具有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颁发的一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全地区若无一级教师,可推荐其他教师)。

(五)应优先推荐参与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资源开发的教师,省部级工学一体化优质课堂负责人,或参与过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开发的教师。

(六)鼓励推荐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与综合类、工业综合与农业类、服务类专业的教师。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参照各地区第一、二阶段申报工学一体化院校数量及各地区一级工学一体化教师数量(各占50%权重),确定各地区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请各省级主管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组织本地技工院校在职教师中推荐人选。如确实没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则取消名额且不安排调剂。

三、推荐流程

(一)院校推荐。请技工院校按照推荐名额和条件要求,推荐教师人选,并对拟推荐教师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技工院校应组织受推荐教师如实填写《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2)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公示通知,盖章后报省级主管部门。

(二)审核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我中心指定邮箱。

(三)提供推荐信息。我中心梳理各地报送推荐材料,根据受推荐教师班期意愿,分别提供给对应的4家师资研修中心,由师资研修中心做好后续通知报名、培训实施、考核选拔及证书发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在推荐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正,确保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输送一批技术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

(二)请各地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推荐条件和组织流程要求推荐教师人选,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 系 人:程诗雨、贾成千

联系电话:(010)84661052、84661056

电子邮箱:cetticpx@mohrss.gov.cn

附件:1.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名额表

     2.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表

     3.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汇总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6月18日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名额表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名额表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表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表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汇总表

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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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体化
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技工院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要求,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师资基础,我中心将指导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组织第二批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高尚,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能够理解并执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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