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围绕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积极探索“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新模式,紧盯脱贫劳动力家庭现状,着力解决部分因“缺知识、技术短、年龄大”等原因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问题,为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发挥了救急难、托底线、保民生、助增收的积极作用,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托底安置选聘突出“严”。锦屏县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合理设岗,从本县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选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开发保洁员、护林员、治安巡逻员等多种乡村公益性岗位,对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乡村公益性岗位采取主要职责和兼职职责相结合,最大程度发挥岗位作用和资金效益。
加强管理调整突出“动”。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对乡村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按月考勤、按年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或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切实提高乡村公益岗位人员的工作质效。同时,重视日常管理,县人社局每月开展部门间数据比对,防止出现“一人多岗”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等现象发生,定期开展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用心服务共建突出“享”。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作用,用“活”公益岗,充分激发在岗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积极主动在岗位上努力,为乡村人居环境添彩、为乡村服务,从而实现共建共享的目标。
目前,锦屏县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498人,使乡村公益性岗位成为就业帮扶“硬举措”,为乡村振兴工作开启“新路径”、注入“新活力”。(罗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