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凝心聚力擘画复兴新蓝图,团结奋进创造历史新伟业。连日来,全国劳动关系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找准劳动关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在充满光荣与梦想的新征程上脚踏实地,笃行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奋力谱写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崭新篇章,用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的历史主动开辟属于我们的崭新天地。本期刊登北京、天津两个地区心得感悟,供各地参考。
强化数字治理 推动构建首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重点梳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报告明确“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于收入分配,报告要求“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关于就业创业及劳动者权益保障,报告明确“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关于劳动关系安全稳定,报告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要求“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对我们谋划好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推动构建首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指导意义,必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保方向不偏、推动有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数字治理、源头治理,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基础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推进新时代首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持续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导向性作用,探索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在薪酬、劳动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方面创新路径;在产业园区推广建立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站,畅通协调劳动关系“毛细血管”。二是加大国企工资内外收入检查,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企业工资调控指导,推进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推动薪酬报告数字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体、程序、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探索解决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式方法。四是建强用好劳动用工监测平台,加大劳动用工监测预警,强化内外联动协调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五是启动实施电子劳动合同扩面强基规范管理服务行动,出台电子劳动合同枢纽型平台操作规范等系列标准,推动电子劳动合同枢纽型平台建设。
(供稿单位: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和发展,将人民置于发展的中心,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江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在意气风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进的新征程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依靠完备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的新期盼、新需求,结合当前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下,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摆分析成因,完善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向深推进、向上提升、向前发展。
二是完善协商协调机制,依托成熟的工作载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有依托、要有平台。积极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向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延伸,通过三方机制的全覆盖,促进劳动关系工作、管理、服务的全覆盖。通过搭建劳动关系沟通平台,使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互比互看和示范引领,主动对照活动标准,自觉规范用工行为、完善组织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贴心的基层公共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高标准建设广覆盖的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标准化、智慧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抓好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让劳动关系协调员成为政策观察员、企业指导员、信息反馈员、矛盾调解员,确保劳动关系工作时时有人做、处处有人抓、件件有回音。
(供稿单位:天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