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以“三航促和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开展“三航促和谐”专项行动,即:依托3个体系启航、突出3个重点领航、完善4个机制护航,着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助力经济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依托3个体系,推动“和谐同行”三年行动成果转化“启航”。依托全省和谐企业评价体系,印发《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和谐企业培育行动同创建活动深度融合,推动各地区将经培育达标企业及时认定为A级或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培育劳动关系协调师,壮大协调劳动关系队伍力量,提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依托企业薪酬调查体系,及时发布企业薪酬调查报告和重点行业、重点产业薪酬指引信息,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市场、支撑决策的重要作用;宣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提高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实效。
突出3个重点,为新就业形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领航”。以新就业形态规范用工为重点,指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有关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以深入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积极探索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集体协商。以新就业形态领域争议纠纷源头化解为重点,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调解组织,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窗受理”“多元处置”,及时处理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方式,为妥善调处新就业形态各类劳动争议提供有效途径。以新就业形态“送温暖、促和谐”为重点,推行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三方共建模式,加载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及爱心服务功能,为新就业形态户外劳动者打造的“歇脚地”“加油站”“充电桩”“暖心窝”。
完善4个机制,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护航”。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常态化多元化监测工作机制,有效借助12345平台、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信息渠道及工作力量,对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挥合力作用。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建立三方联动的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辽宁省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跟踪关注,会商研判并及时处置。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创新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招工就业等帮扶,充分发挥“1+1>2”的焕新效能。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供稿单位:辽宁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