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工资都拖欠了一年多,心想,肯定是泡汤了,没想到你们还是帮忙追讨回来了,由衷感谢你们。”近日,在庐江县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场,鲍尚海说。
原来,2020年9月14日,班组长鲍尚海向庐江县人社部门投诉,河南某建筑劳务公司因故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4884元。该局立即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10月9日,将该建筑劳务公司欠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20年12月,该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协同公安部门,将该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抓捕归案。2021年9月份,何某刑满释放,但其拖欠鲍尚海等16名农民工的工资尚未支付。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2021年9月29日,该局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劳动保障信用风险告知书,责令该施工总承包单位代河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垫付拖欠鲍尚海等人的工资。
近日,在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发改委铁路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将拖欠鲍尚海等16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现在有党和政府为咱们农民工撑腰,在哪里干活都放心了。”鲍尚海说。(何新生 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