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河北沧州:坚持“”三个有效”打造劳动仲裁品牌

2021.02.07

2020年,河北省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劳动仲裁与疫情防控并进,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和谐为主”的原则,坚持三项有效措施打造“素质提升、办案高效、关系和谐”知名品牌,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有效调处矛盾促进办案效能。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原则,运用心理学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954件,调解1191件、裁决763件,调解率达到了61%,法定时效内结案1954件,定期结案率100%。市本级共受理204件,法定时效内结案204件,定期结案率100%。

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仲裁技能。为了提高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业务能力,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组织了为期2天的以县(市)区主管副局长、科长、新进仲裁员为主体约90人参加的调解仲裁与信访业务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培训经验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就业网》《中国劳动保障报》刊载。

有效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该市19个县、市、区已完成“互联网+调解”账户的注册,并且为全市19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开发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每个组织设立一至二名调解员,负责调解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的仲裁员对调解员的业务进行指导。


020年,河北省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劳动仲裁与疫情防控并进,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和谐为主”的原则,坚持三项有效措施打造“素质提升、办案高效、关系和谐”知名品牌,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有效调处矛盾促进办案效能。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原则,运用心理学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954件,调解1191件、裁决763件,调解率达到了61%,法定时效内结案1954件,定期结案率10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