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由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人社局牵头,中捷建设局、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各部门共进入8个企业车间和建筑工地,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单500余张,现场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为20余位农民工答疑解难。有效规范了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负责此次活动的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穆钰潭向企业负责人表示,由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既是保障了广大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要求,也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企业只有尽快转变思维,把功夫下在平时,严格遵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按月发放、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管理要求,适应新政策环境,才能在日益完善的法治社会中持续生存发展。
今年以来,中捷人社局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入手,抓住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时间点,大力宣传,对应条例适用人群,开展法律法规普及行动,让农民工详细了解条例内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保障合法权益。同时,劳动监察科室加大工程建设市场等领域清欠整顿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预防”和“治疗”双管齐下,做到“标本兼治”,收效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