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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社厅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及调解工作专题调研

2020.06.09

近日,经山东省人社厅领导同意,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人员深入部分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协商及调解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看文件资料、调阅网络平台数据、实地观摩考察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及疫情过后一段时期内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调研组强调,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明晰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在着力提升仲裁办案质效、稳慎处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争议预警预报和风险防控,最大限度通过柔性方式化解争议。

调研组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用人单位协同配合的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强化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劳动争议预防和引导协商职能;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内部协商机制建设指导力度,增强企业协商意识,丰富协商形式,优化协商流程,提升协商效果。

调研组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调解协会或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重要作用,就近就地解决争议;继续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要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微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配备调解员;指导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重点在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商贸服务以及民营高科技等行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建立调解组织;加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调解组织,2020年底前,教科文卫及其主管部门调解组织建设要实现全覆盖。

调研组强调,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坚持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品牌调解室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增开线上调解维权渠道,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面实现“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线上调解维权服务。

调研组要求,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争议处理及调解仲裁其他重点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工作调度、调研和指导,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及时共享信息,推动问题共治,把体制机制、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效能,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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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社厅领导同意,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人员深入部分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协商及调解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看文件资料、调阅网络平台数据、实地观摩考察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及疫情过后一段时期内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调研组强调,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明晰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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