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劳动监察综合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快速处理、快速调解、快速落实”工作模式,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多元处理机制,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2020年1月7日,灯塔市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房良、张连杰等21人举报辽宁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1人工资84.3万元后,立即与辽宁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对举报的欠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就责任人进行约谈。经核实,该欠薪案件发生在2010年、2011年辽宁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景昌负责承建的灯塔市葛西河回迁楼、灯塔市铁西日用化工厂房拖欠工资。
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工作,在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下,2020年5月14日,在灯塔市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劳资双方灯塔在市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对农民工身份信息、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实,并由农民工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双方无异议后,为该举报案房良、张连杰等21名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84.3万元,将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