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江西省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方面,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抓手,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快行动、实举措、优服务做好疫情期间的失业保险工作。
一是提高政策“含金量”。省委、省政府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作为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硬核”措施之一,2月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将更多企业纳入享受范围,切实提高了受益企业覆盖面。截止2月底,全省失业保险为337户企业稳岗返还支付1.24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
二是全程网办“零跑腿”。疫情期间,全省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把人民生命健康和切身需求当作当前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头号等大事来抓,按照省就业局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等工作,对疫情期间未办理的失业保险业务进行了延期,并及时公布全国网上经办平台信息及我省网上经办流程,要求在“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上企业申报稳岗返还实行“容缺办理”。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等载体将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最新政策送达到企业,实现了“参保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补助申请“行动快”。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失业人员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为尽快将政策红利落实到位,省就业局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取了各地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信息,并下发至各地,各地审核后主动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联系并告知网上申领的具体方式。截止2月底,全省共为22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2.6万元,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四是工作调度“情况清”。为助力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落实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补助金工作,省就业局建立了周工作调度机制,要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作为,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加速拨付失业保险补助金,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为失业人员疫情生活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