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广西东兰:开发900个扶贫公益性岗位助力贫困劳动者脱贫

2019.11.05

一大早,东兰县长乐镇永模村52岁的贫困户覃汉宇带上保洁工具,推着垃圾车,前往村里的主干道清扫垃圾。

“当上乡村保洁员后,我每个月有600元工资收入,不仅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能为生态环境出力,生活过得很踏实。”说起最近的生活变化,长乐镇永模村的覃汉宇就笑得合不拢嘴。因身患慢性病,劳动能力较弱,覃汉宇常年无法外出务工,现在他既可以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还能挣一些生活费,脱贫致富的信心更足了。

覃汉宇是东兰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就地就近实现就业,该县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就业增收,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统筹推进促开发。该县认真组织各乡镇对本辖区贫困村中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掌握群众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准确对接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岗位条件,为制定岗位开发计划提供准确依据。采用县级统筹、乡镇开发的方式,要求各乡镇在本乡镇贫困村中合理开发岗位,安排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据统计,该县147个行政村中,97个非深度贫困村每村开发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2个深度贫困村每村至少开发7个乡村公益性岗位,8个极度贫困村每村至少开发1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全县易地扶贫安置点总计开发1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全县共计划开发959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量身定制供需求。该县整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岗位需求,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和贫困劳动力实际能力,通过“点单式”扶贫,重点开发出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村务协理员等,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等类型的岗位,帮助贫困弱劳动力“诚心、称心”上岗,从而有效调动贫困人群投身公益性岗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乡镇将岗位信息和遴选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布,并有帮扶联系人入户宣传,得到了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到各乡镇政府就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商讨、寻求解决办法,积极主动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大同乡和龙村覃造宽患有四级残疾,可以从事简单的劳动,不能外出务工,他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乡村道路维护岗位简直就是为我们这样行动不便的人而设置的!”

完善管理保实效。该县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公益岗位的后续管理,规范扶贫公益专岗台账,制定公益岗位监督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严禁虚设岗位、不劳而获、变相发钱现象,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资金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截至2019年9月底,该县已开发公益性岗位914个,安置914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90万元,实现了“扶贫”与“服贫”、“脱贫”与“解困”的有效统一。


  • 岗位
  • 开发
  • 公益
  • 贫困
该县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公益岗位的后续管理,规范扶贫公益专岗台账,制定公益岗位监督考核管理和评价办法,严禁虚设岗位、不劳而获、变相发钱现象,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资金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截至2019年9月底,该县已开发公益性岗位914个,安置914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90万元,实现了“扶贫”与“服贫”、“脱贫”与“解困”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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