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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资源共享 形成维权合力——山东省青岛市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工会组织协作机制

2019.07.08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总工会建立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搭建案前调解、案件调查和普法宣传的新平台,初步形成了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能衔接的整体合力,开创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局面。

开辟纠纷化解渠道

劳动者向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同时,可自愿向青岛市总工会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代收并转送市总工会。青岛市总工会委派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协商,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错误行为。在劳动者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不属于直接给予行政处罚事项的,劳动者主动撤销投诉后,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未立案的不再立案,已立案的撤销立案,这种模式可以大幅节省劳动者和企业的维权时间和成本。对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和协商未果的,或者是双方虽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属于直接给予行政处罚事项的,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及时转入后续立案调查处理程序。

建立维权联动机制

劳动者向青岛市总工会反映用人单位侵害自己权益的情况后,青岛市总工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会维权意见书》纠正违法行为的,可向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情形的,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及时立案,依法作出处理,以进一步维护工会组织的权威性,形成违法必究、宽严相济的维权态势。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服务站,定期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理登记立案手续。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市总工会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固定普法宣传站点,安排工会维权律师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解答。同时,双方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宣讲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陈晓潜)

  • 劳动保障监察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总工会建立劳动者维权双向联动机制,搭建案前调解、案件调查和普法宣传的新平台,初步形成了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能衔接的整体合力,开创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局面。 开辟纠纷化解渠道 劳动者向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同时,可自愿向青岛市总工会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代收并转送市总工会。青岛市总工会委派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协商,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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