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金平县通过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兜底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以及实行半小时到达现场处理冲突、失信曝光惩戒机制,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金平县要求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按照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按照民生兜底政策配套100万元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用于垫付、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行“半小时到达现场”部门联动处理突发事件机制,及时处理拖欠纠纷;实行失信惩戒制,对缺乏诚信的企业或分包人进行曝光,并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限制。同时,金平县开通投诉维权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和限时办结农民工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金平县共办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28件,清欠农民工工资593.8万元,涉及483人(次),结案率达100%。共收取51家建设施工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607.8万元,退还5家用人单位工资保障金74.5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2305万元。(杨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