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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19.06.06

近日下午,市人社局发布了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和风险提示的方式,普及劳动法律和人事政策知识,规范企事业单位用工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

今年3月,市人社局仲裁院开启了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该院立足司法实践,选取劳动关系中易发、常发、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经过了层层筛选,反复研讨最终予以确认。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应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人力资源负责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二倍工资罚则》《可自由支配的就餐及工间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劳动报酬给付、竞业限制、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等类型。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仲裁院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核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中的优势作用,高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截至今年5月24日,该院共接处劳动争议案件1176起,其中已达成调解、撤诉的案件739起,通过调解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666.55万元。(张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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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市人社局发布了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和风险提示的方式,普及劳动法律和人事政策知识,规范企事业单位用工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 今年3月,市人社局仲裁院开启了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该院立足司法实践,选取劳动关系中易发、常发、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经过了层层筛选,反复研讨最终予以确认。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应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人力资源负责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二倍工资罚则》《可自由支配的就餐及工间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劳动报酬给付、竞业限制、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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