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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部门四举措”助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

2019.05.28

5月24日,为了更好地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审判联动衔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制定四项工作举措,构建起劳动人事争议全方位、多角度的多元处理新格局。

四项工作举措有:三部门要成立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工作小组,就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沟通、协调。联席会议主体要逐步扩大,邀请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参加。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合培训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裁审衔接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审理程序及法律适用上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案件,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庞杂繁多,难以把握。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涌现,又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没有统一适用的裁判尺度。所以,需要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案指导制度。此次制定的四项工作举措明确规定,要建立典型案例参考指引制度,选择疑难复杂案例进行分析研判,作为参考案例为仲裁和审判提供指引。(闫书敏)

  • 劳动争议
月24日,为了更好地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审判联动衔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制定四项工作举措,构建起劳动人事争议全方位、多角度的多元处理新格局。 四项工作举措有:三部门要成立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工作小组,就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沟通、协调。联席会议主体要逐步扩大,邀请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参加。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合培训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裁审衔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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