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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加强调解仲裁工作

2019.02.28

贵溪市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多措并举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裁决满意率。2018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4起,其中市本级立案审理117起,案外调解53起,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84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6.5%,法定时限结案率为100%。

一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国有企业及100人以上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全市18个乡镇、3个街办及经开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配备了一批具有劳动调解能力的调解员。积极选派调解中心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

二是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各调解组织全面实现了调解组织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和调解员证书管理“六规范五上墙”。建立健全了调解登记、调解记录、工作台账、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调解制度,规范了调解工作流程,促进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调解优先常态化。按照“能调则调、多调少裁”原则,把调解作为解决案件的首要手段,将调解工作贯穿仲裁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化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案前、庭前、庭后等一切有利时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场制作调解书,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预防与调解并重。着力注重预防预警调处机制的建立,主动与争议多发企业联系,指导其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和预防预警机制,通过制度落实,有效排查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纠纷苗头。落实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立以人社部门为主导、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共同参与的“三方四家”协调机制,做到多部门联动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因企业关、停、并、转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 调解仲裁
溪市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多措并举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裁决满意率。2018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4起,其中市本级立案审理117起,案外调解53起,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84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6.5%,法定时限结案率为100%。 一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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