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思路,推行流动仲裁庭办案机制,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靠前服务,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防城港市仲裁院对发生在乡镇、企业的劳动争议或因工伤造成行动不便的劳动者,实行上门咨询、上门调解、上门仲裁等审案方式,让当事人实现就地就近维权。对流动仲裁庭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送达制度。劳动者只需要在提交仲裁申请材料时到仲裁院一次即可,随后的开庭通知书、调解建议书、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EMS邮寄送达劳动者手中。
防城港市仲裁院以流动仲裁庭深入基层办案为契机,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前沿阵地。在流动仲裁庭庭审的同时,他们邀请当地的企业代表、职工代表、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与旁听,现场以案释法。庭审结束后,仲裁员结合所审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给旁听人员进行详细讲解,并开展互动交流,逐一解答旁听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达到“解决一起纠纷,教育一方企业”的双赢效果。同时,在开展流动仲裁庭活动当天,防城港市仲裁院组成政策法规宣传队,在当地人群相对密集的区域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此外,防城港市仲裁院以流动仲裁庭为依托,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织密基层调解网络。2018年,防城港市开展的流动仲裁庭活动中,有一半的案件是通过当庭调解方式结案,在现场观摩中,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