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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连续9年获“省仲裁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2019.01.04

日前,从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东阳市被评为2018年度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优秀单位”称号,这是该市连续第9年获此殊荣,也是对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复杂的趋势,案件处理难度加大,东阳市根据“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方针,坚持“双维护”原则,通过调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8年东阳市基层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以江北街道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和白云街道省级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为榜样,以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10家单位先进单位,方乐等30名调解员金牌调解员为典型,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举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基层调解质量明显提高,2018年,东阳市调解案例中,经一线调解组织调处的案件占案件总量的83.29%、同比上升6.17%。社会化劳动争议多部门联合调处机制效果明显,由政法委、公安、法院等10个部门参与的“东阳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2018年成功解决、落实、稳控各类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17起,涉及劳动者2842人,涉案标的7971.54万元。东阳市的“以防为先”、“以调为主”、“以裁为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主要做法,获王文序副省长“东阳市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的做法值得总结推行”的批示。

2018年东阳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927起,镇乡678起,企业610起,仲裁院322起,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4448人,涉案标的1.26个亿,仲裁调解率达到97.25%。(浙江省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卢纯佶 张雪芳)

  • 仲裁
从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东阳市被评为2018年度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优秀单位”称号,这是该市连续第9年获此殊荣,也是对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复杂的趋势,案件处理难度加大,东阳市根据“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方针,坚持“双维护”原则,通过调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8年东阳市基层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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