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祁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及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该县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实现全县联动。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文件精神,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治理拖欠工资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实现全县联动治理拖欠工资的机制。二是建立创新机制,源头预防拖欠。该县结合建筑领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作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祁门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装饰装修、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均按工程控制价按不同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连续一处、二年、三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企业诚信的企业按照50%、40%和免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装蒜异化缴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还制订了《祁门县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加强监察执法,实现部门联动。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辖区的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结合不同时期的要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打击非法用工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案情通报、分析,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查处措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犯罪行为。
该县自建立全县联动,源头预防,加强执法机制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54件,为803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675.5417万元。全年共对118户用人单位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涉及劳动者2016人,对吴森森拖欠吴带娣等36名职工23.82175元工资案件及时立案,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进行违法公布,并列入黑名单,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给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切实维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建设中国红茶之乡和全省生态经济强县发挥出了切实有效的作用。(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