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江西省永丰县人社局着力在强化县、乡、企业三级矛盾纠纷平台效能建设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排查预警机制和协商解决机制,以“竖仲裁品牌、强调解效率”为目标,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柔性调解”和“阳光仲裁”,有效化解和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全面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力度,参照标准化仲裁庭内部设置标准,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办公硬件设施水平,建设规范化仲裁审理庭,投入经费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视频监控设备等办案设备,核定人员编制5名,确定了主要工作职责。
二是织密基层调解组织网。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指导辖区内21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和23家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45个,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乡镇、企业,有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提升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2018年9月举办调解员培训班讲解调解仲裁相关业务知识,探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通业务交流微信群、QQ群等线上便捷方式指导帮助基层同志办案;深入基层开展“流动现场办案”处理紧急疑难案件,有效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案件调处能力,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打造规范化品牌仲裁新形象。
2018年至今共依法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36起,其中裁决27起,调解109起,涉案人员155人,涉案金额454.3万元。(江西省永丰县人社局 张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