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阿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来解决,积极维护农民工利益,全力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潜在矛盾,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现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做及困难建议法汇总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设立维权中心,专门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队伍,调整3名协调能力强、政策法律水平高、工作作风硬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县的农民工欠薪工作。成立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单位组成东阿县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应急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出台了《中共东阿县委办公室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东阿县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设立了县级欠薪应急周转金3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在欠薪案件处理期间,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预先垫付,从而化解被欠薪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三)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切实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守法诚信管理,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排查预警、快速处置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一体化执法,加大农民工欠薪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一体执法”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重点防控,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截止目前,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00余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0起,投诉案件专查率100%,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56家,涉及职工31110人,案件时效内结案率100%,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工程层层分包转包,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首要原因。例如,2017年底,东阿东昌焦化有限公司将环保设备安装工程承包给济南通江三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交由山东福源设备安装公司淄博分公司施工,而实际施工人确是一名自然人。当施工工人到该局反映工资拖欠问题时,该安装工程已施工完毕,由于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均未在该县取得工商登记注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没有管辖权,但工人情绪激动,一再强调是为东阿东昌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了设备安装就应由东昌焦化有限公司支付工资。为防止事态失控,该局只能通过协调东昌焦化有限公司向承包企业施压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针对此类外地企业在东阿县施工造成的工资拖欠问题,人社部门处理起来很被动。
(二)投诉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从县劳动监察局记录的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2018年县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近60%以上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从今年以来县人社部门登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来看,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80%以上没签订劳动合同,且集中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
(三)多部门联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合力不足。例如,2018年该局受理的一起电商类企业拖欠工资案,在处理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该企业相关登记注册信息时却发现该企业已注销了营业执照。该类问题比较普遍的存在小微企业和餐饮业,有些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销后仍违法经营,而当有当事人反映工资拖欠问题时该类企业已处于停业状态甚至有些餐饮行业单位已转让经营,导致工资拖欠问题无法通过行政手段处理。
三、相关建议
(一)实施工程款与人工费分离制度。开发单位与建设单位明确区分工程款和人工费,采取人工费由开发单位直接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本人,推行工资卡制度,不允许开发单位将人工费混同工程款拨付建设单位,避免多层支付造成工资拖欠。
(二)多部门联合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前期没有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续建工程根据工程进度适度补交保证金,探索建筑工程项目在规划许可审批环节预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法。强化建筑工程项目在开工许可、工程复工等环节的监管手续。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围绕建筑领域发生的“拖欠”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公安部门根据住建、人社部门确定的苗头性欠薪问题报告,迅速出警介入调查,对违法企业及非法“包工头”和处理因工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上事前介入,严厉打击。
(三)加强行业监督执法。针对当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突出问题,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主体在规划审批、企业资质管理、工程款发放等领域的制度性监管。规划、住建、安监、人社、工会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东阿县人社局 刘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