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巢湖市始终将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作为促进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通过层层包联引领、户户帮扶联系,把党建资源转化为脱贫资源、把党建引领优势转化为脱贫优势,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努力提高党建引领扶贫攻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9月底,16个贫困村已完成项目申报10个,支出项目资金89.6万元。
实行“定向式”下派。围绕“一抓双促”目标,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领导驻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挂钩扶贫长效机制。派驻16支扶贫工作队驻村指导帮扶,组织86家市直及驻巢单位联系164个村(社区),1925名党员干部参与结对帮扶;从镇街机关和市直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145个村(社区)任党建指导员,实现“一村一名党建指导员”;依托“百村帮百企”精准扶贫开发行动,组织289家企业与170余个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
坚持“清单式”明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帮扶干部管理的通知》,注重在工作职责、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进行量化,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步建立选派干部“十不准”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端正生活作风,明确选派干部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忙。
加强“过程式”管控。构建选派干部管理考评体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方式,通过电话查岗、实地走访、手机定位、夜间随访等明察暗访形式,对选派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每日平台签到、每周工作纪实、每双月报表、每季度工作例会、每年年终考核”的常态化机制。工作纪实内容将作为选派干部年度、聘期考核重要依据。
落实“激励式”保障。研究出台《巢湖市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正向激励的暂行办法》,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选派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激励,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使用。同时拨付2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专门用于开展驻村工作。(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