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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职工社会多方利益最大化——河北省多方协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8.10.09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河北省人社部门按照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谋新路、重行动、立标杆,通过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推动企业、职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发展。

建和谐协商机制 立先行先试标杆

“我们省店公司经选举建立了职代会、工会委员会、女员工委员会,还有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依法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妇委会主任,定期召开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现在公司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渠道非常畅通,员工的各种诉求有了顺畅的表达通道,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更好保障。”

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是河北众多先行先试创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一个缩影。

“2018年3月,河北省出台《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规范》。该规范是在总结近20年来全省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过33个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出台的,为河北省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河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梁志宏说,河北省以人社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即“三方四家”的名义,经常针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研讨,既有政策探路、思想发动,又有实践问题研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部署推动。

为了让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体制机制框架内都尽职尽责,河北省人社部门专门定期组织三方机制会议。“我们强调按程序办事,让履职者能尽心尽意;重视横向交流,让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利益充分表达、及时沟通,找到合力点。”梁志宏说,“在工作开展了一段时间后,为了让更多人关注这件事,我们人社部门还协调各方,印发了《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推进推荐全国和全省和谐劳动关系评选工作的进行,兴起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热潮。”

截至目前,河北省开展省级创建评选活动8次,命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83家,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700家;33家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3家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评定AA级和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万多家。

攻坚为期百日 目标锁定长远

河北省集体协商的“百日行动”非常值得一提。

“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是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的一个重要举措。”

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决定对全省19起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公布。上述案件只是19起集中公布案件中的一起。

为提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办侦办质量和效率,2017年,结合多年来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实践,湖北省人社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建立了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曝光制度和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并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通知》,使欠薪移送证据材料“落地免签”,打通了两法衔接最后一公里。

谈及两法衔接在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的效果,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用“三个更”来形容,即移送立案更“易行”,案件查处更规范,提前介入更有效。

据统计,2017年,湖北省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6件,与公安部门先后对40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会同省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公开曝光重大欠薪案件,做到了两法衔接“零死角”,执法办案“零拖延”,打击违法“零容忍”,提升了刑事司法打击恶意欠薪的震慑力度。(上接第一版)梁志宏告诉记者,河北省人社部门之所以聚焦开展“百日行动”,就是为了汇聚各方力量,集中帮助企业改善民主化管理、建立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平衡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冲突。

“百日”既是期限,也是决心。通过不遗余力地推动,很多过去难以全面解决的问题,如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途径、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强化集体合同实效、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等,被系统地提上议事日程,全面地加以协商。而且,引发了各方深入思考,获得了社会更多支持。

“一百天时间,从宣传动员、集中攻坚,到主动要约、协商签订,再到审查备案、总结验收,我们逐一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梁志宏介绍,河北省各级人社部门、各级工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结合自己辖区实际情况,及时指导区域、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工作。

环节保证结果、过程决定效力。开展集体协商,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查通过,再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备案,这一系列工作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尤其在职工报酬方面,工资水平、工资增幅、最低工资标准,在这些重要事项上更是如此。

百日期到,成果斐然。截至今年6月底,河北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4万份,覆盖企业13.9万家,覆盖职工764万人,已建工会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覆盖率达到88.7%。

可见,百日之功为众多企业和谐发展的长远大计打下了基础。

聚焦协商重点 找准平衡支撑

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中,代表职工一方的工会,总是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协商工作中,我们很注重打基础、搞调研、收集职工意见和数据。”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会相关负责人说,工会通过协商,推荐了7位职工代表,组成了职工方协商代表团。代表团认真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调研周边公交公司生产经营与薪酬挂钩情况,以及省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政策数据,在征求职工建议和要求基础上,形成本年度工资问题的集体协商基本想法,“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尤其综合分析运用相关数据,让我们在开展协商时心中有数、持之有度,最大程度提升了协商效果。”

协商就是找到一个最佳利益平衡点。而这个最佳点,往往也是职工收入问题的敏感点。

“为了处理好敏感点,我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协商程序,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合法性、实效性。”正定县常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公司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公司特点的职工工资分配调整制度和方法,明确了职工工资发放时间、支付方法、加班工资等,让职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步,让各方自觉站位在‘同舟共济’的角度处理问题。

“集体协商不仅让职工获益、让企业增添发展动力,更能激发职工的工作干劲,‘方舟共济春江阔’,都是为了企业更好的明天。”梁志宏说。(记者 赵为 通讯员 王学杰 闫国华 靳永辉)

  • 和谐劳动关系
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河北省人社部门按照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谋新路、重行动、立标杆,通过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推动企业、职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发展。 建和谐协商机制 立先行先试标杆 “我们省店公司经选举建立了职代会、工会委员会、女员工委员会,还有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依法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妇委会主任,定期召开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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