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年初到南星公司打工的,试用期一过,公司就跟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每个月还给我交了700多块钱的养老保险。”近日,在南丹县工业园区南方公司务工的吴哥见人就笑眯眯地说,“还是签订劳动合同好!”
据了解,像这样在企业做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子,在南丹已经很普遍。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该县将宣传与查处并举,以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为契机,抽调专门力量,不定期深入县内大大小小的150多家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发放《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册3200多本,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进城务工指南》4000多册,大大提高了用工企业和打工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为企业用工签订合同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
截至5月中旬,该县督促企业新签、补签劳动合同772份。查处劳动纠纷案4件,直接为401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49.94万多元,劳动合同签订率高达96.13%,企业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改善。(河池市南丹县人社局 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