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省级有关部门、企业集团,有关省属技师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号)的精神,现将我省推荐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表彰活动我省可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3名(其中1名备选)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
中央在陕单位本次不向省级人社部门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
1.常规渠道推荐的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技能,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渠道推荐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一等)奖项或者直接参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一等)奖项项目并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
(2)收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表彰或者直接参与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项目并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应从省属(及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中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应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主要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推荐。
三、各市、各有关部门、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衡量,向省人社厅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和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填写推荐表。此前已经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与推荐申报同一奖项。各市、各有关部门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
四、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我厅将组织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网上公示后予以确定,上报人社部。
五、请各市、各有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省人社厅,逾期申报无效。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并可通过人社部网站(www.mohrss.gov.cn)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网(www.cettic.gov.cn)查询相关信息和下载有关表格。
六、人社部将对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为进一步跟踪了解我省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的最新情况,请各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填写本市(部门)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见附件2),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 029-63915086 63915085
邮 箱:RSTZYNLJSC@163.COM
附件:1.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
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