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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宁聚计划”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人才红包”

2018.02.24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人才红包”。

为了调整优化落户政策和住房保障,南京市规定,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南京市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南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南京市运用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训练机会;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其3个月—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高校毕业生在南京市实现首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获得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获得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该市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其一次性补贴。

南京市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的创业载体,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该市对创业服务功能强,创业孵化企业数多,孵化成功率高,带动就业明显的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评审给予其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南京市还将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时推送、动态跟踪的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实现在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全覆盖和常态化运行;完善“创业导师进高校”工作,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力度;组织“百家名优企业、百场招聘、百场宣讲进高校”活动。(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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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人才红包”。 为了调整优化落户政策和住房保障,南京市规定,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南京市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来南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求职面试的,经核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南京市运用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训练机会;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其3个月—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高校毕业生在南京市实现首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获得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获得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该市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