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健康扶贫保障政策,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我们贫困户看病心里也更有’底气’了”,2018年1月30日,江西修水县大桥镇墨田村六组的贫困户冷女士拿着手里的医保补偿结算单感激地说。冷女士因患肾衰竭,2016年做了肾移植手术,但每年均需服抗排斥药治疗,仅2017年花费7.6万余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大病救助以及二次补偿“五道保障防线”报销后,自己仅负担2824.6元。这是该县实施健康扶贫政策,着力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大病救助、二次补偿“五道保障防线”,减轻贫困户患病住院经济负担,让贫困户看得起病,患者得实惠的一个缩影。自2017年实行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贫困户在门诊和住院累计4.2万人次,医疗费用总金额13341.2万元,补偿金额12596.3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4.5%。
修水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420户88435人。为让贫困户“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该县通过“免、降、扩、提”等举措,切实减轻贫困户患者经济负担。按照个人部分每人每年150元标准,由县财政出资为贫困人员免费参保。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了重大疾病补充商业保险贫困人口发生疾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费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剩余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外剩余费用按75%的比例报销。贫困户患者在县内一、二级医院住院,免收起付线,可报费用一级医院按90%,二级医院按80%比例报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进入大病保险的贫困户患者,起付线由1.1万元降为0.55万元。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到29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1种。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将贫困户患者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该县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大病救助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增加二次补偿第五道保障防线。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因病住院,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仍超过2000元的,由医保基金进行第二次补偿,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报销,县内医院发生的治疗必需的目录外费用由县财政兜底报销。
为方便贫困户报账方便,该县对医保、民政,大病保病险等资源进行整合,变“多头跑”为“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费可在 “一站式”结算中心 (窗口)一次性当场办结。“党和政府对我们贫困户患病住院报销政策真好,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报销也更方便, 现在孩子的病也得到康复,我脱贫也更有信心了。”大桥镇界上村扶贫户张杜清如是说。2017年12月,张杜清孩子因肺炎在中医院住院,全年累计花费19139元,基中医疗补偿报销11150.6元,大病保险报销820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699.5元,二次补偿款5309.0元,自己实际支付1160.2元。(江西修水县医保局 王进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