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了职工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新政策相关事项。
发布会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新政策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据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正式宣布,《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阿坝州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将提高住院费医疗待遇,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提高报销比例,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扩大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补助病种范围,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会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还就记者提出的“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如何处理,医疗费用报销有无时限规定,我州执行国家36种谈判药品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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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了职工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新政策相关事项。 发布会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新政策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据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正式宣布,《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坝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阿坝州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将提高住院费医疗待遇,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提高报销比例,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扩大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补助病种范围,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会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还就记者提出的“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如何处理,医疗费用报销有无时限规定,我州执行国家36种谈判药品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