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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京人社职介发〔2017〕279号)

2018.01.1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做好我市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11号),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共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月2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需要就业援助的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摸查走访到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摸查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实现全覆盖、全实名。

(二)集中帮扶到位。为辖区内援助对象提供分级分类帮扶,促进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跟踪服务到位。为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跟踪服务,动态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四)服务记录到位。为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走访、帮扶、跟踪等服务情况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相关规程进行,并及时录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服务应全程留痕。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各区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对本辖区内援助对象进行摸查和求职登记,对电话方式未能取得联系的,应组织专人进行入户走访。要按时将摸查结果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并对摸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评估区域内就业失业状况和确定就业服务的工作重点。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各区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使用全市统一的就业困难程度分级工具、就业困难人员分类测评工具等帮助援助对象确定就业困难等级,分析主要就业障碍及其原因,并按规程为援助对象开展针对性帮扶。

对达到重点帮扶等级的就业援助对象(以下简称“重点援助对象”),要安排就业援助专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和相关行动计划,形成职业指导台账,并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

对于具备上岗条件的援助对象,要提供针对性的岗位援助服务,活动期间为其提供3个以上符合其需求和能力的岗位信息;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援助对象,可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经3次(含)以上匹配推荐仍未实现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可向上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开展专家会诊指导服务;对于由于技能原因尚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援助对象,根据个人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援助帮扶方案中提出就业技能完善建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援助对象,在援助帮扶方案中提出创业技能完善建议;对于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且符合我市有关规定的重点援助对象,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要重点引导年龄较轻、学习能力较强的托底安置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市场就业。

就业培训机构应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进行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创业服务机构应开展创业助推活动,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帮扶。

(三)跟踪服务,提升质量。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通过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援助对象的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已提供匹配推荐服务的,及时了解其应聘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面试技巧等就业指导和帮助;对于已推荐上岗的,及时了解其上岗情况,继续进行适应性指导和帮助,并定期了解其岗位适应性和就业稳定性等情况,进行针对性稳岗指导;对于有就业要求和上岗能力,但由于某些临时性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执行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的重点援助对象,要定期了解情况,待其条件具备时及时帮助其实现就业。

跟踪服务期间,应通过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做好跟踪服务情况的记录工作。

(四)对接企业、收集岗位。各区要结合政策宣传,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在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中为用人单位建立用人服务台账,在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同时,征集适合援助对象就业的岗位。在采集就业岗位信息时,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审核用人单位资质,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岗位信息及时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就业岗位信息。

要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场招聘会。在组织召开招聘会前3个工作日内要通过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进行招聘会信息预发布。要建立服务情况跟踪检查机制,于招聘会后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跟踪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求职者应聘情况,并将单位达成意向情况、求职者上岗情况等及时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援助月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各类就业帮扶政策、经办机构、申报程序等信息,帮助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熟知政策、享受政策;各区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就业政策服务宣传日、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就业服务手册》、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集中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使扶持政策能够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各区可采取典型引路等方式,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增强信心,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其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在市统一指导下建立由区级组织、街道负责、社区帮扶的工作责任体系,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活动开展。

(二)精心组织,发挥合力。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残联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活动方案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服务实效,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高效工作机制,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切实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

活动期间要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讲排场,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充分考虑其自身特点,按要求落实各项援助服务措施。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就业援助专项活动,重点开展岗位援助、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市、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相关业务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对就业援助工作形成再推动、再促进。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重点做好残疾援助对象特殊需求就业服务,提供精准就业帮扶。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就业培训需求,重点做好2018年新生残疾劳动力摸底工作,为有就业培训需求的对象制定“一对一”就业援助方案,并及时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要根据残疾人特点和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测评、定岗培训、网络就业创业、支持性就业服务等项目。要大力开展雇主培训,广泛搜集就业岗位,召开面向残疾人的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对特别困难的援助对象实行托底安置。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面向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鼓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援助活动,营造支持残疾人融合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数据准确、及时总结。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总结有效帮扶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紧密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业务服务数据,并按照下列时间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2018年1月3日前报送本区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和《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

2018年2月7日前报送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总结、《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填报)(附件2)、《2018年职业中介机构参加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今年各区通过纸质报送统计表,市级将继续通过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与纸质报表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请各区残联于2018年2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填报)(附件4)报送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温馨 电话:64521210

电子邮件:xcxzk207@126.com

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田禾 电话:63295766

电子邮件:zjzx@bdpf.org.cn

附件:

1、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安排表

2、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填报)

3、2018年职业中介机构参加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填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安排表

附件2: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填报)

附件3:2018年职业中介机构参加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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