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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三激励一兜底”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2016.09.19

激励转岗和技能提升。对进行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现有技能培训工种补贴标准的5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对失业人员、企业长期停产职工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天30元的培训生活费补助;对有创业意愿的职工和失业人员,组织创业培训并给予补贴。

激励企业稳定岗位。对企业内部转岗安置职工或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吸纳原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岗位的,以及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广元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

激励转移输出就业。将企业分流职工或失业人员劳务输出到其他企业或异地就业并协助签订稳定劳动合同的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4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并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

兜底保障特殊人员。对选择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的人员,一次性预留出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同时,规定内部退养期间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不低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不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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