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发现案件审判过程呈现出的主要问题,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新常态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2014年至2016年6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207件,劳动争议案件既延续了此前的状态,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小微企业为案件高发主体,涉案企业增多。由于辖区境内多为小微企业,一直以来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90%以上涉及小微企业。但从涉案小微企业数量上看,2014年为11家,2015年为15家,2016年上半年为21家,涉案小微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2.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为案件多发主体,数量显著增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集中在传统纺织、化工、低端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数量持续增加,2015年同比上升12.4%,2016年上半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1.2%,尤其纺织、化工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态势明显。
3.建筑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集中暴发,增长态势明显。2014年至2016年6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207件,其中建筑行业案件989件,占44.81%,涉及建筑企业12家,所占比例与涉案企业数都呈上升态势。
4.群体性纠纷居高不下,涉及行业集中。2014年该院受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9批次1054件,占85.55%;2015年受理12批次562件,占81.2%;2016年受理8批次254件,占72.1%。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多发已成常态化趋势,涉及行业集中在化工、纺织、建筑等领域。
5.案件多以调解结案,但处理难度大。2014年至2016年6月受理案件2207件,调解结案1624件,占73.6%。从数据上看,案件多以调解结案,但案件处理难度大,在审结的25批次批量案件中,该院均提前介入,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二、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的主要问题
1.传统行业受经济转型升级冲击明显。受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经济模式转型升级影响,一些传统行业如纺织、化工、餐饮、建筑企业利润明显下降,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拖欠劳动报酬导致诉讼。2014年至2016年6月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纺织、化工、餐饮、建筑企业的为1850件,占83.82%。
2.传统行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剧。经济转型升级,资金投资领域发生转移,传统行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剧,从传统小微企业蔓延至一些规模较大企业。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但从2014年年底开始,辖区内一些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也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导致涉案数量持续增加。
3.企业“用工难”问题进一步凸显。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人口红利”拐点出现,劳动力资源数量下降,同时随着社保费用的上升,用工成本上涨成为常态现象,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问题日益凸显。
4.企业主动适应法律规定积极性不高。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等多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该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部分企业主动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不高。
5.部分劳动者滥用诉权问题突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劳动者诉讼成本几乎为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劳动者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无论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均予以主张,造成企业应诉成本上升,也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应对
1.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着眼于协调好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利益关系,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利,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导作用。通过科学统一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向公众明确劳动争议纠纷诉讼的裁判尺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劳动争议纠纷的引导作用,促使劳动者依法维权,企业依法用工。
3.完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应主动与工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构建一体化解决机制,共同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4.强化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解。劳动争议既涉及民生,又涉及企业发展,大部分为批量案件,处理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调解结案是最佳选择,要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始终,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5.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劳资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要通过各种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6.积极开展联系企业活动。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联系企业活动,了解新常态下企业的司法需求,探索纠纷产生的根源和解决纠纷的办法,帮助企业查找制度漏洞,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朱介进 任玉虹 王炳连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