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湖北省随州市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

2016.07.11

  今年以来,湖北省随州市人社部门深入推进“三个融合”,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由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补贴)制度。

  政策宣传与全民参保登记相融合。随州市人社部门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进村入户,向老百姓发放宣传单;登记信息,摸清村民的参保状况;宣讲政策,集中开展政策咨询;解疑答惑,与村民面对面交流,让村民了解熟悉社保政策。老征地已参保人员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融合。全市已按老办法参保人员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按照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调待人均增加156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736元;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比老政策增加9000元。

  新老征地未参保人员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融合。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由土地征用受益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对2015年以前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未按老办法参保,也未获得当地政府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由受益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比照2015年新征地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计发养老保险补贴。(周平万 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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