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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四个一批”有效安置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2016.05.16

职工安置问题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维系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吉安县通过“四个一批”举措,帮助企业职工得到有效安置。

内部安置一批。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技术、设施、场地,通过内部挖潜帮助企业职工在内部实现分流安置。综合运用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政策给予支持,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转岗就业一批。对有转岗就业需求的职工,将其纳入就业帮扶体系,通过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创业孵化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找到就业岗位或实现自主创业。

内部退养一批。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再就业比较困难的职工,允许其与企业签订协议进行内部退养,以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企业主体已经消亡的,采用社会托管、代发代缴的方式实行退养,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

托底安置一批。对有些职工,特别是一些大龄的再就业比较困难的职工,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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