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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5〕47号)

2015.07.2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和《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均可提出申请建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建设技师工作站。

(三)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依托其所在单位申请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时间及其它要求

(一)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将填写完整和准备齐备的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07,电话:82997978)。

(二)申报条件需符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要求。

(三)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2日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doc

( 责编:hjx )
  • 高技能人才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和《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均可提出申请建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建设技师工作站。 (三)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依托其所在单位申请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时间及其它要求 (一)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将填写完整和准备齐备的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07,电话:82997978)。 (二)申报条件需符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要求。 (三)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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