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强力构建“七有”关系——四川省广元市积极开展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 活动

2015.06.12

健全体制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2012年,四川省广元市将2012-2015年确定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3年来,广元市始终坚持创造性开展创建工作,重点在建机构、立制度、抓典型、破难题等方面求突破。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就业有渠道、劳动有合同、报酬有协商、工资有保障、纠纷有调处、生活有关爱、成果有共享的“七有”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强化典型示范深化创建活动

广元市成立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2-2015年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方案》;将构建年活动内容进行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纳入各县区委、政府及市级构建年活动成员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实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广元市在创建范围上做到“四个延伸”,即从试点园区向全市园区全面延伸,从中心城区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从试点的用工相对稳定的行业向用工流动性大的行业延伸;从试点企业向全行业延伸。在创建内涵上,广元市做到从维护企业员工基本权益向真情关爱、文化熏陶、诚实相待、激励成长等方面拓展,进一步深化了创建活动。

通过3年时间,广元市先后创建了一批和谐劳动关系现代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其中有11个受到省级以上表扬和表彰,起到了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强化长效保障创新协商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

广元市建立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核心的工资保障机制。市政府连续两年以1号文件制定并完善了《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严格执行该《办法》,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防治。

建立以规范用工为主的建设工地用工管理机制。广元市在建设领域创新实行了“12333”用工管理模式。即: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1”份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工备案“2”项制度,必须制定员工花名册、考勤花名册、工资发放花名册“3”份花名册,在工地悬挂农民工简易合同样式牌、用工温馨提示牌、工资发放公示牌“3”块牌子,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用工的直接责任、业主的连带责任、政府的监管责任“3”大责任。通过大力推广实施“12333”用工管理模式,实现了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了日常监管。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广元市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突出工资分配办法等协商重点,推动企业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调整机制、增长机制;三方四家合力推动要约行动,形成了一年一度的工资协商工作集中要约行动工作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考核。2014年,全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95%。

广元市建立了阶梯式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创新五级阶梯式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构建基层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大调解格局,把纠纷预防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广元市还建立了困难援助维权机制。

强化问题导向攻克两大难题

针对问题、攻坚克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所在。广元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破解难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新的活力。

着力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广元市严格执行《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检查执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实现常态化,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3年来,全市收取农民工保证金2.37亿元,为5.4万名农民工清偿支付工资5.68亿元,连续4年实现了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着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3年来,全市执法检查劳务派遣单位81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320家,涉及劳动者38037人,责令整改用工单位69家、未经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25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李奇先 李涛 何健 四川省广元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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