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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毕业生“换脑筋 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5.05.04

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换脑筋、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多渠道就业,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换脑筋、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按照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要求,继续发挥宣传工作优势,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定期教育培训、典型事迹巡回宣讲、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实地观摩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学生家长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和先就业后择业的理念,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省外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各市(州)要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平台,通过印发政策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片、制播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各市(州)要结合高校毕业生“四季网络招聘周”、“就业服务月”、现场招聘会、实名登记等各类就业服务活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高校毕业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加深对政策的了解和对工作的理解,营造关心支持就业、帮助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典型事迹巡回宣讲和宣传报道活动(贯穿全年)。各市(州)要深入挖掘收集本地区成功创业、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及省外就业、实现自谋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典型,认真开展典型事迹巡回报告宣讲活动,组织本地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引领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各市(州)、县要在本级报纸、广播、网络积极开设典型人物事迹宣传专栏,通过“每周一星”等形式不断更新典型人物事迹、充实典型人物事迹库,确保媒体宣传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激发高校毕业生主动创业就业、实现自身价值的热情。典型事迹巡回宣讲活动可结合毕业生离校前后等重点时机集中组织开展,各类媒体专栏宣传应长期进行。

(三)加强大学生就业观念转变的教育培训(4月1日至10月30日)。省属各高校要在高校就业指导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中,继续将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作为重要内容,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六州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信心不足、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等实际情况,强化心理辅导、能力素质提高、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自信、提升能力,促使他们勇于出家门、勇于闯市场、勇于去创业。

(四)开展转变就业观念校园行活动(5月1日至6月30日)。省厅及西宁市人社局要积极邀请园区企业家、经理人进校园介绍企业文化和就业环境,推介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加深高校毕业生对企业的了解,增强自主创业、到企业就业的信心和热情。开展“人社厅长校园行”活动,深入省属高校宣传和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分析和预测就业创业形势,让在校大学生进一步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五)举办转变就业观念专题讲座(6月1日至9月30日)。各市(州)要将提高就业工作者对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实际工作能力摆在重要位置。组织本市(州)、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管领导、人社部门相关科室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解就业创业形势、本市(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作为的积极性;认真学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交流探讨等方式,帮助各级就业工作者掌握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实际工作本领。

(六)组织实地观摩交流活动(6月1日至9月30日)。省、市(州)、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适时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辖区、园区企业和毕业生创办企业实地观摩,近距离体验企业工作环境、企业文化、运营情况、发展前景和感受创业经历、学习创业成功经验,增强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自信心。特别是六州人社局要利用对口援青省市资源,组织本地高校毕业生到援青省市企业实地观摩学习,交流经验,扩展视野,引导观念转变,增强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的信心,促进异地就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换脑筋、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转变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促进多渠道就业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实,避免流于形式。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局领导负责、相关科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及工作进度跟踪问效、进展情况上报机制,确保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在各项活动的计划筹备、组织实施中,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主题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做好收集上报。各市(州)要对照主题宣教活动年度工作安排,各项活动至少要举办1-2次。各市(州)要认真做好本地区主题宣教活动进展情况的跟进了解,按月收集整理本地区主题宣教活动的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文字材料形式纳入本市(州)当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中,于每月25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厅将对各市(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5日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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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换脑筋、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多渠道就业,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换脑筋、闯市场”主题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按照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要求,继续发挥宣传工作优势,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定期教育培训、典型事迹巡回宣讲、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实地观摩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学生家长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和先就业后择业的理念,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省外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各市(州)要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平台,通过印发政策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片、制播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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