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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

2014.09.12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精神,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作用,科学确定各地“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任务指标,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稳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3万元—5万元创业无偿资助资金扶持的预计人数。

  (二)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和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5000元场租补贴的预计人数。

  (三)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和毕业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形式,创业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2000元网店创业补贴的预计人数。

  (四)各地符合“经贷免扶补或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贷款已结清且还贷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50万元以内,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60%财政贴息创业贷款扶持的预计人数和贴息金额。

  (五)本地区2009—2013年“贷免扶补”、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基本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各地于2014年8月13日前上报省人社厅就业局、省财政厅社保处。

  三、相关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是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调查和上报工作。

  (二)网店补贴申报人员仅限于2014年起在我省开办网店创业的大学生,历年的人员不纳入范围。

  (三)各项扶持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附件(请点击下载):2014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调查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就业局 邢 伟

  联系电话:0871-67195790

  省财政厅社保处 李音皎

  联系电话:0871-63644150

  2014年7月29日

( 责编:hjx )
  • 高校毕业生创业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精神,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作用,科学确定各地“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任务指标,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稳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3万元—5万元创业无偿资助资金扶持的预计人数。 (二)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和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5000元场租补贴的预计人数。 (三)各地符合“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和毕业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形式,创业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标准,享受2000元网店创业补贴的预计人数。 (四)各地符合“经贷免扶补或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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