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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wzbgs@mohrss.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我部决定在全国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各相关城市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请各地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各相关城市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3年2月21日
附件:1.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百家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