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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0号)

2011.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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