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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1〕603号)

2011.12.27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我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裁判员的执裁水平,保证职业技能竞赛公正有序地进行,我市将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对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今后我市举办的市级一类、二类技能竞赛裁判人员均需持有《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裁判员培训班将分期进行,第一期裁判员培训班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15日至25日报名,报名地点在天津市职业培训协会(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尖山路交口,天津市劳动保障宣传教育中心院内)。

培训时间:2012年1月初,为期三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原则上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2.具有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对本职业(工种)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现场裁决的能力,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4.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并能准确、熟练运用。

三、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2.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3.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素质基础

4.职业技能竞赛现状研讨

5.职业技能竞赛发展方向

6.国际职业技能竞赛情况

四、其他

1.裁判员培训由我局委托职业培训协会和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共同组织。

2.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裁判员培训工作,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参加人员的培训时间。

3.从明年起,所有市级一类、二类技能竞赛裁判员必须持证上岗。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28305086,13820779902;

传真:28305086)

附 件: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 (点击标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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