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集社发局,各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六安市2011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口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六安市2011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1]68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名称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
二、宣传时间
2011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共7天时间。
三、宣传主题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四、宣传内容
(一)中央领导对加强技工教育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省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重要讲话精神;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发展重要讲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国家和地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三)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政策与成就。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以及近年国家有关加强技工院校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2.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主要是: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开展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情况;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成果,以及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方面情况。围绕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制定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国家助学金发放、“金蓝领”工程等。
(四)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主要是: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课程设置、校企合作、教材开发、毕业生就业、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通用职业素质训练以及办学实力、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和校园文化等等。
(五)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优秀高技能人才,尤其是两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本地区各类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和六安市首席技师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对企业生产效能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的贡献等。
五、宣传方式
(一)举行启动仪式。在宣传周伊始,市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及相关媒体参加。
(二)开展媒体宣传。在《皖西日报》、政府门户网、人社系统网站、市及县区广播和电视台等媒体上报道有关党和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就与政策、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等。
(三)开展集中宣传。将5月7日至8日(双休日)为“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市局及设有技工学校的县区要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场所统一举办“咨询日”活动,现场散发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现场解答问题等,对技工院校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开展现场宣传。各技工学校要适时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市局编写本市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广泛散发,关在相关媒体上刊登。
(五)开展校企对接宣传。市局和设有技工学校的县区要组织技工院校与当地知名企业进行校企对接专项活动宣传,开展现场签约,推进深层校企合作。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各地各校宣传活动。
组 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周家洋
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夏多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 平
成 员:六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汪传和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刘庆福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程光柱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钱广芹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刘士月
市职业技能培训教研室主任 刘迎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室主任钱广芹。
七、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周活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的全国性宣传活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内容、项目和人员三落实。要注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及时防范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宣传活动安全有序。
(三)及时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于5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刘迎春 电话:3376030 信箱:pxk60208@sina.com
附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一、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二、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
四、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摇篮。
五、上技校,学技能,当技师,做贡献。
六、我学技术我成长,我有技能我骄傲。
七、办好技工院校,服务经济,服务就业。
八、发展技工教育,促进技能就业。
九、提高素质能强国,学好技术好就业。
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技工院校。
十一、尊重劳动,崇尚技能。
十二、一本资格证书,一项职业能力,一个就业机会。
十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就业凭证。
十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十五、大力促进技工教育发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十六、实施人才强国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促进技工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十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办学之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