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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评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1]5号)

2011.03.03

(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项目)考评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0]6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考评人员培训与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考评人员培训计划,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评人员年度培训计划表》,并于3月23日前上报省中心。

二、各市中心在培训前30天将《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评人员培训班申报表》和《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参加培训考评人员信息汇总表》上报省中心,经省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考评人员培训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

省中心可根据各市需要委派授课老师。

四、考评人员公共知识的考核试卷由省中心统一提供,由各市中心批阅。

五、考试结束后,各市中心将《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评人员合格人员汇总表》上报省中心,省中心根据合格人员名单下发证书编号和空白证书。考评人员证书由市中心统一打印,打印结束后到省中心盖章。

六、各市中心应加强对考评人员的动态管理,每次考评结束后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评价表》,对考评人员每次工作都要从考评技术和考评纪律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考评人员取消考评员资格。各市应及时更新考评人员数据库,并在更新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最新数据库上报省中心。上述所有表格请到内部通下载。

考评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己列入省中心2011年重点工作之一,请各市中心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省中心将结合质量体系认证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联 系 人:孟醒 王伟

联系电话:(024)22955879 22925521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