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
就业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主要是指户籍在六盘水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信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等自主创业行为,以及有创业意识、基本具备创业条件的下列人员(以下称“扶持对象”)和吸纳安置扶持对象的企业(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除外):
1、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2、复员退役军人;
3、就业困难人员;
4、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
6、符合现行就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
二、申请就业小额贷款的条件及贷款用途
(一)、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等自主创业者申请就业小额贷款的条件及用途:
1、申请人应属就业小额贷款扶持对象(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
4、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
5、能按规定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反担保,对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可适当降低反担保标准;
6、在经办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或信用卡帐户,并承诺接受经办银行信贷、结算监督;
7、贷款只能用于补充所经营项目自筹资金的不足,自筹资金不低于贷款额度的30%;
8、以代理、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自主创业的,能提供证明其代理、承包、租赁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相关材料;
9、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小额贷款是指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认定标准、吸纳安置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岗三个月以上、同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的就业小额贷款。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小额贷款的条件及用途:
1、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真实;
2、企业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有履约能力的法人;
3、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运营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
4、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5、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还贷能力并能够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反担保;
6、企业须接受经办银行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7、贷款只能用于企业与经办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
8、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就业小额贷款额度
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及合伙经营申请的就业小额贷款,其贷款的人均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就业小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符合就业小额贷款续贷条件,需提供第二次就业小额贷款扶持的,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贷款额度根据个人信用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创业项目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符合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小额贷款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扶持对象人数按人均8万元确定贷款额度,但单次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审核同意在还清首次贷款后可给予二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还本付息。
上述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用款人)的生产经营规模、个人信用、实际创业成果评估和其提供的反担保能力予以确定。
四、 就业小额贷款的期限
就业小额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如出现特殊情况按期归还贷款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五、 就业小额贷款的利率
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申请的就业小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小额贷款的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就业小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逾期利息(基准利率)及罚息,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超过10万元的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还本付息。计息时间从贷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借款人(用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用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就业小额贷款项目的贴息及认定
对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财政均予以贴息。利息由借款人(用款人)支付给经办银行,财政贴息后另行返还。展期不贴息。
七、就业小额贷款的反担保方式
1、 个人信用保证方式:为借款人提供个人信用保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是工作单位在六盘水市行政区划内有固定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电力、电信、邮政、移动、铁路、民航、金融、烟草、供水、供气、石油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盘水籍在职职工(反担保人为女性的,年龄应在53岁以内;为男性的,年龄应在58岁以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五户联保”方式、信用村镇担保、担保合作社担保
采用“五户联保”的申贷人只能是妇联组织推荐的城乡创业妇女,且贷款额度控制在3万元(含3万元)以内;城乡创业妇女申贷额度在3万元以上8万元(含8万元)以内的,可由信用村镇或担保合作社提供担保,也可用信用保证或抵押方式担保;城乡创业妇女申贷额度在8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必须采用信用保证或抵押方式担保。
3、抵押方式
抵押标的为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业小额贷款借款人可用自有或他人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抵押,抵押标的须位于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并能依法上市交易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