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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五步深入贯彻《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

2010.09.26

为积极推进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坚持“理解精神、搞好宣传、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结合区情、规范实施”的思路,五步深入贯彻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文件。

一是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组织仲裁委成员单位及全区仲裁员、调解员对《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进行轮训学习,使仲裁员、调解员对《办法》的内容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二是通过开展“赛案练功活动”,结合《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采取自学、轮训、探讨等方式,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知识要点,不断提高调解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三是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牵头,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具体负责实施,仲委会成员单位、机关科室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二部法律。四是由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会同区总工会、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平台,力争今年内由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在乡镇、街道、基层社保所组织建立5至10家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五是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定期协商沟通、信息交换等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赖锐 黄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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