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考核评估体系,改善小额担保贷款金融环境,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际,制订《宝鸡市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
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完善提高。
附:1、宝鸡市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2、宝鸡市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表(略)
宝鸡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宝鸡市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考核评估体系,改善小额担保贷款金融环境,规范量化考核评估工作,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工作,是指通过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贷主体创业素质、基本情况,经营管理能力,以及所创办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方面予以量化考核评估,评定等级,为提出担保贷款意见提供服务的过程。
第三条 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由市、县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小企业量化考核评估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小企业创业情况。
第五条 小企业量化考核评级设置为AA、A、B、C、D四等五级。90分—100分评定为AA级,80分—89分评定为A级,70分—79分评定为B级,60分--69分评定为C级,59分以下评定为D级。各等级量化考核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宝鸡市组织起来就业、合伙创业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核评估表》。评定为AA级、A级的小企业,视为创业状况优秀或创业状况良好,可予以担保;评定为B级、C级的小企业,视为创业状况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担保或不担保;评定为D级的小企业,视为创业状况较差,原则上不予担保。
第六条 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量化考察考核评估操作流程
1、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受理、审查创业主体申贷资料。
2、小额担保贷款机构会同经办金融机构、推荐部门现场考察评估小企业有关情况,并征求经办金融机构、推荐部门的考察评估意见。
3、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贷小企业予以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提出担保意见。
第七条 本办法(试行)由宝鸡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