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是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我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但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落实好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资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加快建立和实施我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资格是国家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分为行政许可类的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需要,对从业人员实行专业化、社会化评价和规范化、市场化管理的制度。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中关系公众利益的职业领域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制定职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严格从业准入,对于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三个服务”,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和社会形象,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省建立和实施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对从业人员管理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交通运输行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市场监管、做好“三个服务”的迫切需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好、规范好、实施好。
二、我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交通运输行业中关键岗位为重点,遵循有利于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社会公认、业内认可、事关公众利益的原则,加快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准入和动态管理,大力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促进职业资格制度与单位资质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用人制度、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等有关制度相结合,坚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职业资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发展职业资格专门机构,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优势,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
三、我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是:对交通运输行业中属于关系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类的职业资格制度和注册管理制度,实行从业准入管理;对属于公共服务类的岗位,建立健全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能型岗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工种)标准体系和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建立分工明确、关系和谐、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与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相适应、全行业广泛参与的职业资格工作新格局。
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职业资格;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
——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
——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职业资格;
——其他(逐步在交通行业中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
2.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船舶理货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救捞及水下工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其他(逐步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关系公众利益的重要岗位建立健全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3.逐步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制度
——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与桥隧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与桥隧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4.配合有关部门健全以下职业资格制度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交通);
——注册安全工程师(交通);
——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5.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与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相配套的注册管理或登记服务制度、执业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等。
(二)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24个职业(74个工种)技能鉴定制度。加强交通行业新职业、新工种的调查研究,逐步扩大交通运输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领域,适应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性的要求。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主要职业(工种)技能竞赛制度,不断提高竞赛质量,扩大社会影响。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推荐制度。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其对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激励作用。
(三)积极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道路运输职业经理人、物流师、汽车租赁师、机动车评估师等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有利行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四)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从业准入制度、单位资质和信用体系评价制度、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
——积极推进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从业准入制度相衔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办法,发挥职业资格对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的作用。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单位资质和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将职业资格作为交通运输企业有关资质和信用体系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对交通建设、运输市场监管的作用。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改革相衔接。引导交通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根据交通职业标准和考试(培训)大纲及时修订教学大纲,改进培养方式和方法,逐步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法规,对交通运输行业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严格执行从业准入规定;对已经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在招聘条件中要有明确规定,没有执业资格的不得聘用。要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在单位职工培训、考核、薪酬确定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领导。
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是关系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要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大局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重要性;要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推动,切实把职业资格工作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是一个系统工程,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机制,要在厅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业务部门和单位配合的运作管理机制,保证我省交运输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培训工作站的规划和规范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交通院校、培训机构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建立特点鲜明的鉴定站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并建立年检评估制度。要加强职业资格管理人员、考务人员、技术支持人员3支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职业资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整合现有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相互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抓紧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法规和政策建设。
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抓紧制定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法规,将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方面的要求充实到交通法规的相关条款中。依法制定职业资格与交通行业从业准入、单位资质、开业条件、从业人员管理、职业教育培训等相衔接的政策规定。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从业准入制度纳入交通综合执法范畴,有效推动交通行业从业准入制度的实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山西交通》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借助有关会议、文件和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职业资格方面的方针政策,宣传推广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在行业中的权威,扩大社会影响。动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专业学生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关心和积极参与职业资格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