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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企业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高技能人才考评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陕劳社发〔2008〕7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0年全市技师考评工作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指导,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为宗旨,以工作业绩、职业操守、专业知识、潜在能力、技术革新等综合素质考核为重点,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方式
全市技师考评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省厅业务指导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统一阅卷和统一评审”的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评等级和职业(工种)
本次考评等级为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考评的职业为:电焊工、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车工、钳工等。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1、持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专业满5年;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技术学院的技工班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人员;
6、连续从事本职业18年以上的生产骨干和技术带头人,经本职业技师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并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7、汽车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还须持有30万公里无事故记录证明。具备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强化培训达到400标准学时,并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五、考评方式
共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各占100分,各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论文答辩采用个人撰写论文,评委根据论文内容和该职业(工种)等级技术要求出题,采用现场答辩或笔答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和高级考评人员对考生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潜在能力、技术革新和传授技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次年补考或补评。上一年度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可在次年补考,原合格科目成绩仍有效。
申报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理论部分:
1、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并持有所报考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所报职业(工种)20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高级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理论部分:
1、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并持有所报考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所报考职业(工种)2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时间安排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随后安排。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汽车驾驶和维修类职业在汉中市汽车驾驶与维修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并参加培训考核。咨询电话:2230398。车工、钳工、电工等其它类职业在建筑机械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并参加培训考核。咨询电话:2631610
2、报名时间截止8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表和证明材料
申报人需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报名,领取并填写《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技师资格审批表》,将其复印件有序粘贴在《陕西技师社会化考评证明材料表》中。经初审合格后,申报人应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均为A4纸):
1、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背书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论文:3份(3000字以上,打印稿)。
8、工作总结:3份(1500字左右,打印稿)。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参照陕价行发〔2007〕172号和陕价行函〔2005〕53号文件执行。A类职业技师鉴定费300元;B类职业(电焊工、电工、车工、钳工)高级技师、技师鉴定费分别为450元、400元;C类职业(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高级技师、技师鉴定费分别为500元、450元。评审费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照《陕西省高技能人才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国家对参加技师考核的人员实行补贴政策,参加考核并职得国家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人补助考核评审费用400元。
八、技师考前强化培训
(一)我市将选择师资力量强、场地和设备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培训,使申报人员通过培训真正达到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的目的。
(二)培训合格人员,颁发《陕西省就业培训合格证》。凭《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参加技师考评。
(三)强化培训免收学员培训费,由国家对培训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九、试题和阅卷
试题和阅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结合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本区域技师考评工作。
(三)企业要逐步完善“使用与培训考评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保障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福利方面应享受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