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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组织省级优秀专家考察休假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364号)

2010.08.06

关于组织省级优秀专家考察休假的通知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黑发[2003]14号)要求,现将省级优秀专家考察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休假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6日报到,7日开始考察,时间大约为一周。

地点:上海世博会及周边地区。

二、参加考察人员范围及人数

参加考察人员: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后备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级优秀专家。考察专家不超过25名(每单位限报1人),以筛选后正式通知人选为准。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申报参加人选,并协助和督促参加考察休假人选做好以下工作:

1、填写《黑龙江省省级优秀专家赴国内考察学习审批表》;

2、结合本单位或本专业实际情况撰写一篇论文。

考察休假论文应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探讨城市规划、交通、健康、环保、城市遗产的保护等;注重加强与国际城市建设专家的交流与合作。

3、结合本专业特点准备一篇科普讲稿,用于考察期间举办科普讲座,每篇科普讲稿时间在15分钟以内。

4、上报个人履历1份和近期2寸彩照1张,个人履历包括个人简况、工作简历、主要业绩贡献等,要求打印在一张A4纸上,版面自行设计(文字+照片)。

5、提交展现个人才艺的作品若干,如书法、绘画、摄影等。

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于8月13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高广宏 电话:0451-87130139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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